杭政储出【2013】46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
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13】46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建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花蒋路、五常港路
基地条件:基地位于杭州西湖区,距离西溪湿地国家公园约2公里,与西湖最近距离约8公里,东侧毗邻浙大紫金港西校区。地块狭长,规模中等,北侧面向干道,西侧规划路,东侧及南侧为俞家河环绕,总用地约3.3万平方米。地块周边自然景观优美,文化气息汇聚,交通便捷,地势较为平坦,无不良地质条件。
结论:(1)本项目在最终确定外立面玻璃类型时应重点考察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这一参数,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选择可见光反射比尽可能低的玻璃,建议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不超过0.11。
(2)对于城市玻璃幕墙建筑有害光反射的控制可从产生反射光亮度和外立面反射光影响范围两个方面考虑。在进行玻璃幕墙建筑的选址、幕墙玻璃的选材和建筑设计时都要充分考虑玻璃幕墙的反射率这两个因素,通过采取低反射率的幕墙玻璃,综合考虑选址地周边敏感点分布,合理设计建筑外立面朝向来控制玻璃幕墙的光环境污染影响。设计过程中引入计算机模拟分析技术,可在设计阶段精确的了解方案内部的光环境状况,从而直观表达准确控制,为减少光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3)应控制幕墙玻璃的连续面积。宜采用玻璃与其他面板材料构成的组合幕墙。按环境分析与评价的要求优化设计方案。调整外立面玻璃板块的分隔尺度和布置形式,减小连续玻璃板块的面积,优先采用组合幕墙。弧形立面和转角宜采用平板玻璃拼接,不宜采用加工成弧形的玻璃。玻璃板块间宜用遮阳条分隔。
(4)加强建筑四周和道路两侧的绿化种植。合方案设计和反射光影响分析,设置外伸于玻璃面的遮阳窗框、遮阳装饰条、遮阳罩,采用玻璃外表面涂膜贴膜等措施减少光反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