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变更)申报材料
1)核准申报(转报)文件或核准变更文件3份(原件);2)项目申请报告1份(原件),电子光盘一张;
3)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以及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各1份;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各1份(复印件);
7)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应附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1份;
8)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需提供建设单位中标合同书1份。
注:针对杭州市区的项目,其他地区可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