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征求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2016年01月18日向全省各级建委(建设局),绍兴建管委等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征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目前的《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DB331092-2013)》于2013年起开始实施,三年后既进行修订,体现了浙江省积极倡导绿色建筑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决心。
作为资源小省、能耗大声,浙江省绝大多数的煤炭、石油需要输入,能源利用水平总体不高,能源资源约束矛盾日益明显。而其中,占社会总能耗20%以上的建筑领域节能减排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因此,浙江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并将其作为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浙江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出台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率先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制度、率先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等制度,在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