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发布

为推进绿色建筑检测工作,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日前发布《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编号为CSUS/GBC05-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该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编,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等单位参编,可作为我国开展绿色建筑检测工作的技术依据。标准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该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室外环境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暖通空调系统检测、给水排水系统检测、照明系统与供配电检测、可再生能源系统性能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检测、建筑年采暖空调能耗和总能耗检测。
标准的编制思路和要点主要从绿色建筑检测特点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两方面展开。
1.绿色建筑检测的特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涵盖了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以及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大块,因此针对其检测的内容也对应围绕这几方面展开。结合我们在绿色建筑运行阶段检测中的实际项目经验,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的检测与常规的建筑检测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检测内容广
绿色建筑检测涉及到了室外环境、室内环境、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建筑围护结构、建筑室内照明、可再生能源、楼宇自控等内容,对应的专业要求涉及到环境工程、电气、暖通空调、给水排水、材料、化工等,整个检测过程是由多学科和多专业共同配合完成的。
2)检测工况复杂
2)检测工况复杂
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的检测是在建筑运行之后进行的,整个建筑系统和环境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检测工况复杂多变。如暖通空调系统,其制冷负荷是随着建筑物的整体负荷的变化而处于动态调节中;室内环境质量,由于有人的活动和室内各种装修的不同也处于变化之中。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检测中碰到建筑中石膏板吊顶已封好,此时进行屋顶传热系数检测已不具备条件;还有建筑中实际功能房间功能的变化,如会议室改成了办公室;另外场地环境噪音检测,建筑建造前已进行了环评阶段的检测,但建成之后,由于周围环境的变化,如建筑周围又新建了一栋建筑或者商场,此种条件下该如何进行场地环境噪音检测和评价。以上碰到的种种检测工况,在现有检测标准中都是没有进行规定和说明的。
3)检测周期跨度时间长
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的检测由于内容多,并且每项检测内容都有各自的检测条件要求,如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要求在最冷月进行,建筑年采暖空调能耗要求进行一个完整的供冷供暖周期的连续测量,因此整个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的检测周期跨度时间长。
2.本标准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针对以上绿色建筑检测的特点和实际项目检测中碰到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本标准中需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明确抽样数量
1)明确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决定了检测的精确度和检测成本,如何在满足检测精确度要求上减少抽样数量,这是本标准需解决的问题。目前针对绿色建筑涉及到的检测项该如何进行抽样,其他标准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者实际执行起来不适用。如建筑室内照度检测,首先是抽样功能房间数量的确定,现有标准没有进行明确。绿色建筑中各种功能房间较多,选少了怕不满足检测要求,因此检测人员一般只能盲目的多选检测房间,另外按照现有标准GB/T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就会出现单个房间需要布置的测点数量多,最终导致检测成本高,不符合绿色建筑低成本的理念。
2)明确检测工况
2)明确检测工况
检测工况是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判的基础,选择合适的检测工况,对于检测参数的评价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针对绿色建筑中检测的参数的检测工况大部分是不明确的,也就导致了检测结果失去了评判的基础。如可再生能源系统中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数量为3台,但实际运行中只用1台,其余两台基本不用,如何对此种情况中的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检测和评价。另外还有绿色建筑中空调冷热源COP测试,由于整个建筑入住率低或者人员少,导致实际运行负荷率偏低,此种条件下进行COP测试是否可行,何种工况下测试才是有效的,这也是本标准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将在本标准中明确各个检测参数的检测工况要求。
3)明确检测有效时间段
检测结果是具有时效性的,因为建筑和设备系统以及整个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用不同检测项在不同时间段的检测结果来评判建筑整体或者系统可能已失去了同一环境条件下的比较基础,如水质检测在2007年,照度检测在2008年,暖通空调检测在2009年,如此三个检测报告作为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证明文件是否有效,这也是本标准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将在本标准中对需要检测参数时间段的有效性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