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赶超节能目标,建筑节能势在必行
以政策支持为基石,建筑节能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近几年来,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节能减排政策文件中,尤为关注建筑节能,作为能耗占社会总能耗50%的国家支柱产业,如何从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节能减排显得尤为重要。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指出我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95%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北方需采暖地区,实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对于公共建筑,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推进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实施10个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实施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达到6000万平方米,高校节能改造示范50所。
日前,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了解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核定,该省2013年节能形势开局良好,在绿色建筑的推广上,广东省可谓下足功夫。从省经信委了解到,为推广绿色建筑,广东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标准,不仅将“推广绿色建筑”列入《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而且还编制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编制办法》《广东省绿色校园建筑评价标准》等3部地方建筑节能标准。
另一方面,广东省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方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并选定了一些试点开展此项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0万平方米;其中,深圳市更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